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粵教职函[2021] 41号)、《太阳集团3143com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院综〔2021〕48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总结与凝练企业兼职教师和校内负责人多年来在我校合作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成果,学校现开展2021年校级教科研项目(兼职教师专项)的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业兼职教师+校内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兼职教师应为学校2020-2021学年独立承担讲授一门实践教学课程(不含顶岗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含实践课程、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任务,目前在聘任期内。
(二)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予受理。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三)项目组须提交兼职教师所在企业2020年9月1日之前的相关校企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
三、研究内容、期限与类别
项目研究内容为企业兼职教师联合校内老师基于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研究或改革实践,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水平;本专项为校级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预期成果为实现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社会服务(到款1万元)、校级教学成果奖等其中之一。
四、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申报2021年省教改项目即为申报2021年校级教科研项目(兼职教师专项),须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栏目里提交申报书及校企合作协议等相关材料。
五、项目管理
兼职教师项目实行双主持人负责制。兼职教师与校内负责人共同负责。个人排名中,兼职教师排第1,校内负责人排第2。两人共同组织开展本项目研究与实践工作。由校内负责人填报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项目信息并办理结题事项,在学校的科研评价与考核中,校内负责人等同项目主持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61362285
科学技术部
2021年10月26日